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奉节县竹园镇中心卫生院等14家医疗机构增加执业地点的公示
日期:2024-11-01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重庆市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我委依法受理了奉节县竹园镇中心卫生院等14家医疗机构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现将医疗机构变动信息公示如下:

序号

单位

拟增加执业地址

法人

1

奉节县竹园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竹园镇高治社区 2组;奉节县竹园镇华吉村12组;

黄翔

2

奉节县夔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奉节县夔门街道长岭社区 2组

王孝林

3

奉节县永乐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永乐镇幺店村 9组163号

谢东平

4

奉节县新民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新民镇九树村 4组

周仁勇

5

奉节县五马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五马镇大竹村 2组

向洪

6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卫生院

奉节县太和土家族乡金子村11组

陈峤

7

奉节县青莲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青莲镇凤凰村 2组

陈勇

8

奉节县康乐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康乐镇横路村 2组

刘显洪

9

奉节县甲高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甲高镇合营居委会1组

王云建

10

奉节县公平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公平镇青正社区 8组

刘金平

11

奉节县汾河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汾河镇大洪村 4组

王德奎

12

奉节县大树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大树镇庙岭社区 2组

隆涛

13

奉节县草堂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草堂镇桂兴村 2组

高超

14

奉节县白帝镇中心卫生院

奉节县白帝镇九盘村 4组

张元辉

公示地点: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及各拟增加执业地点所在地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8日

公示期间,如单位或个人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委行政审批科(联系电话:023-56567635)或纪检监察科(联系电话:023-56550921)据实反映(公示期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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