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卫办人口发〔2019〕25号)文件要求,现将截至2024年9月10日,我县已完成备案的托育机构信息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查询和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7日。有关当事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奉节县已备案托育机构名单(截至2024年9月10日)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