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季度行政处罚公示(一般程序) | ||||||||||||
单位名称 | 经营地址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社会信用代码 | 案件名称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执行结果 | 实际履行罚款金额 | 行政处罚机关 |
奉节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 | 奉节县安坪镇下坝村1社 | 无 | 无 | 奉节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案 | 奉节县安坪镇中心卫生院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九十条第二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责令暂停相关医疗器械使用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依法责令相关责任人员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相关人员执业证书,对违法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没收违法行为发生期间自本单位所获收入,并处所获收入30%以上3倍以下罚款,依法给予处分:(二)医疗器械使用单位重复使用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或者未按照规定销毁使用过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 2、《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一项医疗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一)未按照规定建立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工作制度的; |
奉卫医罚〔2023〕23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8/18 | 完全履行 | 无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孔凡荣中医诊所 | 重庆市县奉节县永安街道旭峰天悦珑庭 | 无 | 无 | 奉节县孔凡荣中医综合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孔祥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等案 | 奉节县孔凡荣中医综合诊所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孔祥英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 1、《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 | 奉卫医罚〔2023〕27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3000),(没收违法所得:1688);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8/09 | 完全履行 | 13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孔祥英 | 重庆市奉节县白帝镇庙垭村3组27号 | 无 | 无 | 孔祥英非医师行医案 | ①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奉卫医罚〔2023〕28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20000),(没收违法所得:47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8/09 | 完全履行 | 20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李远君 | 奉节县永安街道诗仙西路56号 | 无 | 无 | 李远君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奉卫医罚〔2023〕29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违法所得:88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8/08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奉节县医美口腔诊所 | 奉节县永安街道乔木街22号1幢17号 | 无 | 无 | 奉节县医美口腔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奉卫医罚〔2023〕30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违法所得:55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8/16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奉节县康坪乡卫生院 | 奉节县康坪乡小湾村4组 | 奉节县康坪乡卫生院查对制度未按照规定实施案 | 未按照规定实施查对制度 |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 奉卫医罚〔2023〕33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8/28 | 完全履行 | 10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何春梅 | 重庆市奉节县康坪乡小弯村4组 | 何春梅未严格遵守查对制度案 | 未严格遵守遵守查对制度 | 1、《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九)项;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或者责令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的处分,对有关医务人员可以责令暂停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执业活动:(一)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九)其他未履行本条例规定义务的情形; | 奉卫医罚〔2023〕34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8/28 | 完全履行 | 20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柳洪浩 | 奉节县鱼复街道诗城西路2号附2号 | 无 | 无 | 柳洪浩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奉卫医罚〔2023〕41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违法所得:44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9/11 | 完全履行 | 50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周堂 | 奉节县鱼复街道明良街148号 | 无 | 无 | 周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 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 奉卫医罚〔2023〕45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0),(没收违法所得:500),没收药品器械;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9/19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
奉节县彭世修脚店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海成路3号金街Ⅱ区吊5-117 | 何世培 | 92500236MA5YRLGT0Q | 奉节县彭氏修脚店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奉卫公罚〔2023〕10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3 | 完全履行 | 1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鹏程足浴城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镇人和街155号 | 郭亮 | 92500236MA5Y1R8A91 | 奉节县鹏程足浴城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奉卫公罚〔2023〕11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3 | 完全履行 | 2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新气象商务宾馆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月牙街2号附1号1-501 | 李应文 | 92500236MA5UQKBC80 | 奉节县新气象商务宾馆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奉卫公罚〔2023〕12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3 | 完全履行 | 1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唯蜜美容美发设计工作室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诗城西路136号BII商业负3-1-40 | 曾红兵 | 92500236MA60E90686 | 奉节县唯密美容美发设计工作室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奉卫公罚〔2023〕13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3 | 完全履行 | 2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蜀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诗城西路107号附2号 | 晏章美 | 91500236MA7MGGFG74 | 重庆蜀夔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奉卫公罚〔2023〕14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8/25 | 完全履行 | 1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尚美造型理发店 | 重庆市奉节县人和街175号奉节饭店13号门市 | 向溢 | 92500236MA5YEEE86W | 奉节县尚美造型理发店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奉卫公罚〔2023〕15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3 | 完全履行 | 1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金仙宾馆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人和街人大招待宿舍楼A栋1单元301 | 刘衍菊 | 92500236MA5UUJU938 | 奉节县金仙宾馆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奉卫公罚〔2023〕16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5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9/01 | 完全履行 | 5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鑫渝宾馆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人和街人大招待所宿舍楼A栋1单元401 | 刘衍奎 | 92500236MA60BK7P1T | 奉节县鑫渝宾馆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并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码:GC002A给与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整。 | 奉卫公罚〔2023〕17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5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9/01 | 完全履行 | 5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诗韵格调酒店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人和街不夜城二期1幢B3-1 | 潘国琼 | 92500236MA61855Y6C | 奉节县诗韵格调酒店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奉卫公罚〔2023〕18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9/01 | 完全履行 | 1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奉节分公司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诗城路401号 | 周祚安 | 91500236709429517R | 重庆市万州港口(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奉节分公司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并参照《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职权编码:GC002A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 奉卫公罚〔2023〕19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9/01 | 完全履行 | 1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国平汽车客运有限公司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诗城路487号 | 彭建飞 | 91500236MA603E9H9R | 重庆国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奉节县汽车客运站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水质、采光、照明、噪声、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案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1、《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处以2000元以下罚款。 | 奉卫公罚〔2023〕20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1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9/01 | 完全履行 | 1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康坪乡卫生院 | 重庆市奉节县康坪乡小湾村2组 | 胡浩 | 12500236668904130Q | 奉节县康坪乡卫生院《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案 | 《放射诊疗许可证》未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同时校验。 | 1、《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二项;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 奉卫放罚〔2023〕3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2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2 | 完全履行 | 2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南岭阁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奉节海成路西医诊所 | 重庆市奉节县永安街道海成路3号金街二区负2-01 | 马学刚 | 91500236MAC1J96D2N | 奉节南岭阁诊所管理连锁有限公司奉节海成路西医诊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案 | 未按照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 | 1、《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项;1、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2、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 奉卫传罚〔2023〕12号 | 行政处罚决定:警告;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24 | 完全履行 | 无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邹方定 | 奉节县大树镇梅子村 | 邹方定 | 无 | 邹方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案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责令立即改正, 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 | 奉卫水罚〔2023〕7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5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2 | 完全履行 | 5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市奉节夔门高级中学 | 重庆市奉节县夔门街道鱼复路555号 | 方金海 | 12500236552049064U | 重庆市奉节夔门高级中学未取得卫生许可证而擅自供水案 |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 处两千元以上两万元以下的罚款。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供水 | 奉卫水罚〔2023〕8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31 | 完全履行 | 3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甲高分公司 | 重庆市奉节县甲高镇龙山社区1组 | 舒适 | 91500236709369980E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甲高分公司的出厂水臭和味、浊度、余氯超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采集的出厂水、末梢水(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奉卫水罚〔2023〕9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2 | 完全履行 | 3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民水厂 | 重庆市奉节县新民镇长鹏6社 | 朱魏 | 91500236709369980E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新民水厂出厂水臭和味超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采集的出厂水、末梢水(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奉卫水罚〔2023〕10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2 | 完全履行 | 3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奉节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夔州水厂 | 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新竹社区报国路 | 张小林 | 915002362083033185 | 奉节县自来水有限公司夔州水厂,的出厂水臭和味、PH超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采集的出厂水、末梢水(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奉卫水罚〔2023〕11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10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8 | 完全履行 | 10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兴隆水厂 | 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 | 江登科 | 91500236709369980E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兴隆水厂的出厂水臭和味、PH、余氯超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采集的出厂水、末梢水(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奉卫水罚〔2023〕12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2 | 完全履行 | 3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竹园分公司 | 重庆市奉节县竹园镇市场 | 刘顺英 | 91500236663587252U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竹园分公司出厂水余氯超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采集的出厂水、末梢水(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奉卫水罚〔2023〕13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0 | 完全履行 | 3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康乐水厂 | 重庆市奉节县康乐镇 | 张兵 | 91500236709369980E | 重庆奉节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康乐水厂出厂水浊度、余氯超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案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责令限期改进,并可处以2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采集的出厂水、末梢水(指标)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 | 奉卫水罚〔2023〕14号 | 行政处罚决定:(罚款:3000);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无;其他处理情况:无 | 2023/07/10 | 完全履行 | 3000 | 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