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卫生健康委的名义,统一行使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1、承担全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的组织协调。组织开展有关专项执法,配合开展有类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贯彻执行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执法标准。
2、承担全县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和医师执业、优化生育、母婴保健等医疗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责。
3、承担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领域的执法职能。
4、承担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餐饮具集中消毒等传染病防治领域的执法职能。
5、承担职业卫生、煤矿职业安全健康、放射卫生等职业健康领域的执法职能。
6、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和信息化建设任务。
7、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8、承担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综合科。负责本单位行政管理、目标管理、宣传、文秘、档案、保密、政务信息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财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财务管理、经费收支、预算、决算,做好相关资金的统筹平衡工作。负责车辆调度、机关事务等日常具体工作。负责本单位资产管理、后勤管理、车辆及设备维护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及保卫工作。负责本单位党的建设、政治思想建设、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工作。联系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工作。承担干部人事和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法制稽查科。负责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负责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监督、指导各乡镇(街道)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信访及投诉举报的受理等工作。负责全县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估、开展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培训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食品安全工作。
执法一大队(医疗卫生执法大队)。负责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执法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等执法职能。负责打击非法行医及非法采供血。负责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依法打击“两非”行为。负责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察督办等工作。承担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执法二大队(公共卫生执法大队)。负责对公共场所、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卫生计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业务指导与培训、信息收集及相关标准的贯彻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卫生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及乡镇(街道)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培训、业务指导及督导工作。负责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平台的维护及信息收集、核实、上报等工作。负责快检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执法三大队(学校与饮用水卫生执法大队)。负责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承担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执法四大队(传染病防治执法大队)。负责传染病防治、消毒产品的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医疗机构的消毒监督管理及消毒产品的监督、监测工作。承担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执法五大队(职业健康执法大队)。负责对引起职业病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执法检查及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承担相关领域的专项整治及职责范围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奉节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39名。下设党支部书记、支队长1名,党支部副书记、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12名(其中正职7名,副职5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 88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9.4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财政增加了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89.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2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4.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财政增加了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9.4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889.47万元,比2023年增加10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89.47万元,比2023年增加107.6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财政增加了五险一金的缴费基数,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项目支出0万元。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奉节县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与2023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与上年减少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 119.69万元,比上年减少2.91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对单位的运行经费保障基数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年度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和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与上年持平。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与上年持平。
(五)本单位无其他特殊需要说明事项。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慧蓉, 联系电话:023-5656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