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本级)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认真贯彻实施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负责全县卫生健康领域综合执法,具体交由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并以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
2.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县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全县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奉节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标准,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机构安全监督管理。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做好相关工作。
7.制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和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承担健康扶贫工程相关工作。
10.负责市县级保健对象和高层次人才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在全县召开的各类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指定的有关保健医疗方面的工作任务及相关事项。
11.拟订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12.代管奉节县红十字会和奉节县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3.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战略重庆实践奉节行动,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奉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全县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拟订全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奉节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奉节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会同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奉节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奉节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设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信访办)、组织人事科(党建办)、财务审计科、规划信息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职业健康科)、医政医管科(扶贫科)、公共卫生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奉节县健康教育所、奉节县计生协会、奉节县医共体服务中心、奉节县卫生应急指挥中心等4个机构与卫健委机关合署办公,经费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奉节县红十字会挂靠卫生健康委统一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0705.85万元,支出总计10705.8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1.83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对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补助及计生奖励扶助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070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1.83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对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补助及计生奖励扶助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05.85万元,占1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0705.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81.83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对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补助及计生奖励扶助经费增加。基本支出844.61万元,占7.9%;项目支出9861.24万元,占92.1%;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预决算管理,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05.8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81.83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对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补助及计生奖励扶助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39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2.2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对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补助及计生奖励扶助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76.00万元,增长1033.5%。主要原因是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助、一线医务人员补助、计生奖扶特扶及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等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数。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92.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82.27万元,增长10.4%。主要原因是对一线医务人员疫情防控补助及计生奖励扶助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476.00万元,增长1033.5%。主要原因是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助、一线医务人员补助、计生奖扶特扶及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等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数。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预决算管理,无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5万元,占0.02%,较年初预算
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用于我部门信访工作的开展。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39万元,占2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9.86万元,增长962.4%,主要原因是追加了对尘肺病人及一事一议人员的医疗救助。
(3)卫生健康支出8207.79万元,占7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546.14万元,增长1140.5%,主要原因是对基层医疗机构补助、一线医务人员补助、计生奖扶特扶及基本公共卫生补助等项目经费没有纳入年初预算数。
(4)住房保障支出52.11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缴费人数及基数与年初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4.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3.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8.98万元,增长98.5%,主要原因是人员补助结构调整,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支出等。公用经费101.2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4.44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过紧日子思想,单位加强管理,经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通讯费、差旅费、会议培训费、劳务费、专用材料费(药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31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56万元,增长2228.8%,主要原因是全县对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健康包”。本年支出313.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99.56万元,增长2228.8%,主要原因是全县对6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健康包”。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66.3%,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5万元,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66.2%,主要原因是实施公车改革后,减少公务用车辆,同时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务车运行费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4万元,下降20.1%,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运行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68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4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09万元,下降97.9%,主要原因是随着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线上会议代替线下会议,费用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94万元,下降99.9%,主要原因是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线上培训代替线下培训,费用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24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维护费、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454.44万元,下降81.8%,主要原因单位加强管理,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2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绩效自评表(附件2)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邓慧蓉 023-56569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