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中
小
根据《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奉节县县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有关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将奉节县文化旅游委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内容公布如下:
一、按照职责推动旅游发展规划与生态保护红线相关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衔接,科学合理利用旅游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二、按职责指导做好旅游景区景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旅游经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三、指导推动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和生态文化建设。
四、指导督促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文化娱乐场所污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