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奉节半程马拉松专业招商公告
为规范体育赛事招商合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弥补赛事项目经费短板,加大企业品牌营销宣传,扩大我县体育赛事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切实发挥体育与社会资源良性联动效应,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全民健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通过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本招商公告。
一、招商项目概况
(一)赛事名称:2025奉节半程马拉松。
(二)赛事规模:(9000人)
1.男、女子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2500人
2.迷你马拉松(4.1公里)6500人
(三)赛事地点
1.开闭幕式地点:奉节县滨河公园广场
2.比赛路线
(1)半程马拉松(21.0975公里)
滨河公园(起点)-竹园路-诗城西路-夔门广场-诗城路-滨江路-夔门大桥(折返)-诗城西路-夔府大道-中华街-竹园路-竹园路与书香街交界处(折返)-滨河公园(终点)
(2)迷你跑(4.1公里)
滨河公园(起点)-竹园路-诗城西路-齐发商务酒店(折返)-夔府大道-中华街-竹园路-竹园路与书香街交界处(折返)-滨河公园(终点)
(四)赛事时间:2025年4月13日
(五)赛事组织
认证单位:中国田径协会
指导单位:重庆市体育局
主办单位:中共奉节县委
奉节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奉节县体育局
奉节县总工会
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体育赛事运营资质的相关企业、要求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三、甲乙双方分成比例
为调动委托招商人积极性,提升招商质效,确保政府权益,特制订以下分成方式:
(一)招商实物
招商实物部分由甲方分成70%,乙方分成30%。
(二)招商赞助现金总金额超过30万元
招商赞助费实行阶梯式分成比例,招商赞助费金额30万元(含)以内部分(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简称甲方;招商合作方,简称乙方),甲方分成总金额的50%,乙方分成总金额的50%;招商赞助费金额3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甲方分成总金额的60%,乙方分成总金额的40%;招商赞助费金额100万元以上部分,甲方分成总金额的70%,乙方分成总金额的30%。
(三)招商赞助现金总金额未达到30万元
甲方(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分成实际招商赞助费金额的60%,乙方(招商合作方)分成实际招商赞助费金额的40%。
四、甲方责任
甲方须提供赛事正式文件材料(即方案),保证向乙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负责提供赛事项目报批和涉外事务,以及招商活动期间所需的手续报批、相关证件的办理;甲方协调电视台、各类媒体等对赛事活动进行全方位造势,并协调相关媒体全程参与;甲方须全程协助乙方进行赛事招商,如遇相关企事业单位咨询或反馈赛事招商运营事宜,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信息咨询并提供证明及协助;赛事结束后,有部分商家广告款项(由于企业自身内部程序问题)未能及时给付的,甲方应协助乙方继续做好款项催收等事宜,以便款项收齐后统一结算;甲方保证招商收入按合同约定时间及时支付给乙方。
五、乙方责任
乙方负责赛事赞助招商的冠名、协办、特许经营、赞助回报等策划方案,须经甲方书面签字认可或盖章后方可实施,并作为协议书之附件;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策划方案执行,并保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招商运营活动;乙方在招商过程中享有赛事所有形象宣传使用权利,享有自行选择赞助客户及广告投放的权利,招商期间统一使用双方确认的官方网站、QQ群、官方微信平台、微博及邮箱等信急发布平台对外发布与招商有关的一切信息;乙方负责招商活动的现场记录和录制,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所有从业人员的膳食、住宿、差旅、营销费用及安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负责;乙 方在接受甲方授权进行相关招商业务期间,所有宣传推广、发布、制作、创作及设计资料,属乙方所有,须妥善保管,可随时根据甲方需求提供并作为参考资料;乙方可根据需要,聘用第三方公司(由于运输安装等问题需在本地找广告制作商 )协助或独立完成甲方委托的项目,乙方与第三方公司之间合作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和权益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和享有,与甲方无关;乙方负责赛事商务开发、赞助商等客户的宣传广告的制作、投放以及按相关要求拆除,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招商收入缴纳形式
招商收入全部打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指定账户给各冠名、赞助、支持商家开具行政事业往来结算收据或非税收入票据(或正规税票)。甲方给各冠名、协办、赞助、支持企业所开的收据或税票产生的税费由甲方负责。招商赞助费实行收支两条线,做到专款专用,用于体育赛事相关列支。赞助物资由体育发展中心派专人负责接收,并严格遵守出入库登记、管理、使用审批制度。
七、赞助费用结算
在赛事结束10日内,结算代理服务费80%;剩余20%在处理好所有广告商权益,完结代理工作总结报告,以及其他应由代理商支付的所有费用后,10天内一次性结算完毕,不计算利息。
八、评标办法
具体分成比例由各招商合作方投标报价(满分15分)。
如只有1家单位报名,投标分成比例符合本招商公告第三条“甲乙双方分成比例”要求,报名单位为中标单位;
如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报名,则参照以下方式评标计分,分值最高者中标:
1.投标报价:投标方综合分成比例最低者得5分;
2.单位业绩:按照2024年内累计完成类似项目个数计分,凭正式签约合同原件每个得1分。
九、投标纪律
本项目不提交投标保证金。对有串标、围标、卖标、买标行为的,经奉节县公安机关依法调查确认后,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并列为黑名单,在相关媒体公示。
中标后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投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两年内不得参加奉节县境内的投标活动,在相关媒体上公示。
十、其他相关事项
(一)领取资料时间。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3月12日18: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领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领取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未尽事宜,由县体育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二)答疑响应时间。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5年3月14日18:00前向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提出。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3月17日9:00,地点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于2025年3月11日在重庆市奉节县政府网站上发布。
联系单位: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
联系人:黄定芳
联系电话:1363538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