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7395/2025-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3-13
[ 发布日期 ]
2025-03-13
奉节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奉节县文化旅游发展中心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旅游发展的方针政策

2、协助编制并实施全县文化旅游规划

3实施和推广国家、市级文化旅游行业设施标准和服

务标准

4、协助开展旅游资源调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点开发利用负责组织开展旅游文化发展研究。

5组织实施文化旅游纪念品开发,协调和指导文化旅游商品的生产和营销工作。

6统筹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文化旅游区域联盟、宣传推广工作。

7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人才规划,负责文化旅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8负责数字文旅工作。

9完成县文化旅游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1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和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办文、办会、财务、人事、后勤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发展科。负责文化旅游规划编制、项目策划协助组织开展旅游资源调查、开发和保护工作指导旅游设施建设、旅游景点开发利用等工作负责旅游重大项目工作负责旅游招商项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培训科。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旅游人才规划,开展文化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提高文化旅游服务质量指导乡村旅游示范村镇创建,指导节会活动、乡村民俗、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市场服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市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文化旅游纪念品开发,协调和指导文化旅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工作负责文化旅游企业发展及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统计工作,负责旅社管理和服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宣传营销科。负责开展文化旅游国际交流合作统筹开展文化旅游区域联盟负责对外文化艺术旅游宣传推广交流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品牌创建科。参与A级景区、星级酒店、旅游厕所、旅游民宿的创建规划、评估、申报、验收工作,指导旅游度假区、文明旅游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负责其他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调查研究科。负责文化旅游政策研究工作负责开展数字文旅工作统筹开展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公共服务及科技创新、信息化发展研究负责提供文化旅游咨询和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3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37.95万元,主要是新合并成立的单位,无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537.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1.5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9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4.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9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37.9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37.9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7.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7.95万元,比2024年增加537.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95万元,比2024年增加537.9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合并成立的单位,无对比,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

本单位2025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三公经费预算12万元,比2024年增加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5万元,比2024年增加5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合并成立的单位,无对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2024年增加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合并成立的单位,无对比;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4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逸,联系电话:1389635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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