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奉节县文化旅游委名义实施执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体育领域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隶属奉节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二级预算单位。
支队下设综合科、法制科、执法一大队、执法二大队、执法三大队共5个内设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87.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3.37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增加7.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增加6.8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8.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6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487.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46.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6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4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3.3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3.3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7.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7.79万元,比2023年增加2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7.79万元,比2023年增加23.3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2个事业编制人员在本单位核算,而2023年是在诗词研学核算的,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0万元。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4.38万元,比2023年减少1.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88万元,比2023年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的要求压减三公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局压减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标准;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64.77万元,比上年减少8.44万元,主要原因为2024年公用经费标准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逸,联系电话:1389635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