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体育发展中心
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群众体育发展规划,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设置全县体育运动项目,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优秀运动队的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指导乡镇(街道)体育工作。
3.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提高体育服务质量,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日常管理工作。
4.拟订并组织实施体育培训规划,指导体育宣传、科技工作,开展体育培训。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5.参与拟订全县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指导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
6.指导县级体育社团业务工作。
7.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1.办公室。负责单位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文电、文秘、信息、信访、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体育应急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各类大型活动组织协调等工作;监督指导体育设施的建设、管理和使用;负责国有资产、财务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体育事业的统计工作;指导体育工作和重大体育活动、赛事的宣传报道,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作;拟订体育市场管理政策;指导商业性体育活动;指导、协调体育产业的发展;推动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县体育彩票发行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单位党群工作。
2.业务科。拟订并组织实施群众体育发展规划,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行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全民体质监测,指导农村体育、社区体育及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推动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组织全县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组织参加全国群众体育赛事和活动;拟订并组织实施体育竞赛制度;指导优秀运动队训练管理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和布局;组织开展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组织运动队参加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比赛;组织全县教练员、业务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申办国际、国内各级别竞技类体育赛事的日常工作;参与等级运动员、裁判员审核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体育后备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全县业余训练、学校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青少年体育队伍参加全国、全市青少年比赛;组织全县青少年综合性运动会、全县青少年新苗调赛和年度青少年体育竞赛;负责体育科技工作,参与体育领域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攻关及大型体育科技成果的审查、鉴定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负责体育文史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14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3.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较去年减少1.07万元,主要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经费拨款减少1.0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经费拨款减少2.2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经费拨款增加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经费拨款增加0.16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143.63万元,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0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50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0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07万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3.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63万元,比2023年减少1.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63万元,比2023年减少1.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等相关费用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项目支出预算。
本单位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0.27万元,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27万元,比2023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公务接待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4.75万元,比上年减少2.46万元,主要原因为公用经费标准等降低。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 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雨杉,联系电话:15826448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