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诗词研学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奉节县诗词研学中心位于奉节县夔州街道万胜路200号,属于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县内诗词相关的研学。
(一)职能职责。
宗旨:开展诗词研学,弘扬诗词文化。
根据宗旨,奉节县诗词研学中心具体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实施全县诗词研学计划。
(二)统筹全县诗词研学各项工作。
(三)协调全县诗词研学基地建设、产品打造及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诗词研学对外交流。
(五)负责《归来三峡》等诗词研学产品宣传营销工作。
(六)完成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诗词研学中心为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管理的公益一类副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奉节县诗词研学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13.74万元,支出总计113.74万元,收入无法与上年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支出无法与上年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13.74万元,收入无法与上年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3.74万元,占10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13.74万元,支出无法与上年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其中:基本支出113.74万元,占10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法与上年决算数比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3.74万元。收入和支出无法与上年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25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有事业编制人员在诗词研学核算,但工资发放在执法支队,预算调整了工资部分去执法支队。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7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25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有事业编制人员在诗词研学核算,但工资发放在执法支队,预算调整了工资部分去执法支队。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无法与上年比较。
3.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0.89万元,占71.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9.25万元,下降42.3%,主要原因是执法支队有事业编制人员在诗词研学核算,但工资发放在执法支队,预算调整了工资部分去执法支队。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9万元,占14.4%,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8.27万元,占7.3%,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8.19万元,占7.2%,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7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4.45万元,无法与上年决算数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9.29万元,无法与上年决算数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标准控制三公经费。无法与上年决算数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支出数持平。
公务接待费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来我单位交流指导工作的事宜。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标准控制三公经费。无法与上年决算数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8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1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1.3万元,无法与上年决算数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1.41万元,无法与上年决算数比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独立核算,在2021年是与文旅委机关一起核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无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无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无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陈翠平 023-8516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