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性演出公示
县文旅许〔2023〕示字第1号
本行政机关于2023年4月10日受理奉节县陈姐舞狮演艺团提出营业性演出延续换证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申请单位 |
奉节县陈姐舞狮演艺团 | |||
场所地址 |
新民镇观音庵2组 | |||
经营范围 |
营业性演出 | |||
经营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 ||||
类别 |
姓名 |
性别 |
户籍或国籍 |
出资比例 |
法定代表人 |
吴林 |
男 |
中国 |
-- |
公示期 |
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