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7395/2021-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文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文化旅游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4-11
[ 发布日期 ]
2021-04-11
营业性演出公示 县文旅许〔2021〕示字第1号

营业性演出公示

 县文旅许〔2021〕示字第1号

本行政机关于2021年1月13日受理奉节县刘正伟文艺演出中心提出营业性演出设立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式如下,

申请单位 奉节县刘正伟文艺演出中心
场所地址 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龙门村18组3号1幢
经营范围 营业性演出
经营者、主要负责人、投资人情况
类别 姓名 性别 户籍或国籍 出资比例
法定代表人 刘正伟
中国
--
公示期 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