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保障法》)已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保障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决策部署上来,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保障法》公布实施的重大意义
制定出台《保障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强军思想、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系统构建退役军人保障制度体系的有力支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强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保障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专门规范退役军人保障工作的基础性法律,为新时代退役军人保障工作提供了全面的法律依据,在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二、认真学习《保障法》
各单位要把《保障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计划、干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班、座谈会等形式,深刻学习领会公布实施《保障法》的重大意义及其具体内容,要将学习《保障法》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防和军队改革、退役军人工作等重要论述结合起来,努力增强学习实效。
三、积极宣传《保障法》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户外宣传栏、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开展《保障法》宣传,结合实际设置场地、宣传台、橱柜等摆放相关的图书、宣传册等。各单位要将宣传《保障法》与宣传“最美退役军人”、“全国模范退役军人”等生动故事,宣传革命英烈的英雄事迹和家国情怀,宣传退役军人工作的生动实践和优秀成果等结合起来,增强宣传实际效果。
四、全面贯彻《保障法》
各单位要将贯彻实施《保障法》作为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要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做好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褒扬激励、拥军优属等工作,推进解决退役军人保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依法通过捐赠、设立基金、志愿服务等方式为退役军人提供支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