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统计重点工作,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持续开展统计法治政府建设,现将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始终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贯穿统计工作全流程各方面。二是强化思想引领。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等统计领域党内法规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2次,开展统计典型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1次。三是强化法治教育。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党校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推动县普法办将新修改《统计法》纳入奉节县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实现了县级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的全覆盖学习,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法律意识。四是严格把关数据生产、审核,异常处理等环节,形成数据管理全链条闭环机制。严格执行各行业以及派生专业的报表制度,按时完成各类月报、季报、年报工作,即报即审,全年未发生迟报、漏报现象。
(二)严格对标对表,分级分类抓好普法对象法治宣传教育。一是扎实开展统计系统人员法治教育。充分利用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会、职工会常态化学习《统计法》及统计改革系列文件,全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次,局党组会学习6次,职工会5次,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树牢依法统计意识。二是深入开展基层统计人员法治培训。结合各专业培训会议、现场查询、执法检查等常规统计工作环节,全年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20场次。三是利用“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统计法颁布日”等固定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市民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7场次,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口袋书800余本,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三)切实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依托统计执法“双随机”及统计执法检查结果,对统计失信的企业和统计人员开展认定,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和统计人员及时在全市统一平台上进行公示。严格执行《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财会监督统计监督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机构与县统计局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工作制度》,选派1名业务骨干参加县委巡察,推动县纪委监委对转交、移送的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全县防治统计造假合力进一步凝聚。
二、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严格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在局各类会议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统计改革系列文件精神。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职工会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初工作要点,确保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实到行动上。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些许成就,但仍存在差距。一方面统计执法力量薄弱,按照县委机构改革方案,撤销县统计执法大队,相关人员转隶到其他综合执法支队,局机关开展统计执法,加剧执法人员紧张。另一方面法治教育还不够,在统计系统能够开展经常性的统计法治培训,但对企业以及个体户的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经常性和针对性力度不够,导致少数基层统计人员法治素养不强。
四、下一步举措
(一)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统计法治意识。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统计领域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再学习、再贯彻、再落实,不断筑牢防惩统计造假的思想意识防线,进一步增强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责任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选优配强统计队伍。制定会前学法制度,积极选派和鼓励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职工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讲座,国家统计执法证持证考试,确保执法队伍基本稳定。结合各类会议对统计基层统计人员开展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
(三)进一步强化依法统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扛起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政治责任,严格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切实履行统计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