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日期:2025-12-30


重庆市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印章)

奉节县生态环境监测站

编制日期

2025.12.30

联系人

张巍

电话/传真

15215006514

序号

类别(产品/项目/参数)

已批准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变更后的标准(方法)名称、编号(含年号)

变更内容

1

建筑施工噪声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

1.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

2.修改了建筑施工噪声监测要求。

3.修改了测量结果评价方法。

4.修改了标准实施与监督的有关规定

本次标准变更不涉及建筑施工噪声自动监测的能力。本机构承诺已具备新标准(方法)(不涉及自动监测)所需相应资质认定条件,并对自我声明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自我声明事项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机构技术负责人(签字):时间:2025.12.30

机构最高管理者(签字):时间:2025.12.30










注:在实施自我声明的2个工作日内,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通过官方网站、样品接收场所或者其他渠道,公布检验检测标准(方法)变更的自我声明,并将《重庆市检验检测资质认定标准变更自我公开声明》(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书面告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质监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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