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全面排查、稳步推进,系统施策、统筹兼顾,按期清零、长制久清”为工作目标,按照“分级管理、分类治理、分期推进”工作要求,摸排全县城市建成区以外涉农的379个行政村(社区)的河流、坑塘、沟渠、湖泊、水库5类水域面积在200平方米及以上水体,以及房前屋后群众反应强烈的公共区域的农村黑臭水体,确定全县10个黑臭水体。通过“推动创建、申请验收、评估验收、组织公示、认定公布”等工作程序,2025年底前完成10个黑臭水体整治,消除黑臭面积16890平方米,达到“摸清底数、消黑除臭、水质达标、群众满意、机制建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