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9424T/2021-00854
[ 发文字号 ]
奉环委办发〔2021〕6号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6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2020年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方案》的通知



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奉节县2020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方案》的通知

奉环委办发〔20216

县政府有关部门,康坪乡人民政府、冯坪乡人民政府:

根据市对县生态环境目标任务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生态环境局牵头制定了《奉节县2020年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奉节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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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2020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方案


为切实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保障我县饮水安全,改善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结合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根据2020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结果,我县有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不达标,分别为奉节县康坪乡光辉水库康坪集镇水厂水源地、奉节县冯坪乡碑石湾水库冯坪集镇水厂水源地。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类型

乡镇

村社

奉节县康坪乡光辉水库康坪集镇水厂水源地

水库型

康坪乡

小湾社区

奉节县冯坪乡碑石湾水库冯坪集镇水厂水源地

水库型

冯坪乡

庙坝社区

二、整治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关于答复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环监函2018767)《关于答复2019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函》(环办执法函2019647)等规定,从污染治理、强化监管、隔离防护、规范化监测、风险防控等方面开展整治。

(一)加大保护区范围内污染源的综合整治力度。
  1.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设立装卸垃圾、油类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码头;禁止设置水上经营性餐饮、娱乐设施;禁止从事泊船、采砂、放养家禽、网箱养殖等活动;禁止使用土壤净化污水。

2.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除遵守二级保护区管理规定外,还应当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禁止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的活动。
  (二)加强保护区规范化管理,强化各项监管措施。
  在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边界架设防护围栏,进行隔离防护,并设立明显警示标志;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安全巡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三)加强水质监测。
  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方法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水质监测掌握水质状况,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

(四)加强水源地风险防控。

编制和修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预案,并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对,保障全县饮水安全。
  三、工作职责
  1. 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管理;负责监督环保法律、法规和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划的贯彻执行;负责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负责组织饮用水水源地的例行监测和监督检查,组织开展饮用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完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加强水源地隔离防护。

2.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有关规定安排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所需经费,保障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正常进行,并监督资金的使用。
  3. 县农业农村委负责指导乡镇加强保护区居民散养畜禽养殖管理; 教育和引导养殖场(户)完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广建立沼气池等实用粪便处理技术,提高畜牧业污染处理水平;推动水产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确保养殖废水不影响水源地水质;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围栏)、投饵养殖等可能造成污染的水产养殖,负责河流湖泊实行禁渔期和禁渔区管理,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推动农业清洁生产,使用测土配方施肥、病虫草害综合防治、生物防治和精准施药等技术控制农田氮磷流失。

4. 县水利局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土保持工作;加大非法取水行为打击力度,做好打击各种非法取水行为的巡查工作;配合做好保护区划分及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供水工程管理,督促各供水单位加强水厂管理和水源地巡查,不断提升制水工艺,严格做好水厂入水和出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协调推进有关饮用水水源工程项目建设。

  5. 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对供水企业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 相关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饮用水水质安全负总责,负责水源保护区宣传教育、引导组织、矛盾协调、维护稳定、应急处置等工作。

7. 供水企业负责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水源地通往水厂输水管网的安全巡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严格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我县2个不达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二)加大执法监督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查处污染和破坏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各种违法行为,加大饮用水水源污染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
  (三)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案。形成污染来源预警、安全应急处置和供水企业紧急处理三位一体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保障体系。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应急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落实应急准备措施,组织应急演练,确保全县饮用水水源卫生达标。


附件:奉节县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方案落实责任分解表

附件

节县不达标饮用水水源地达标整治方案落实责任分解表


水源地名称

整改要求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奉节县康坪乡光辉水库康坪集镇水厂水源地

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在水厂增加曝气、添加絮凝剂、过滤等工艺确保水出水达标

康坪乡、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

长期坚持


奉节县冯坪乡碑石湾水库冯坪集镇水厂水源地

一是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严格控制农药、化肥使用,并逐步退出;二级保护区内实行科学种植,控制农药化肥使用。二是加强水厂运行管理,确保出厂水水质达标。

冯坪乡、县农业农村委、水利局、县卫生健康委

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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