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内噪声污染控制的建议》(第48号)收悉。经前期对接沟通、认真研究和会商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议内容
经营消费类噪声、娱乐直播类噪声、交通出行类噪声等,我市城区噪声扰民问题依然突出。为解决噪声扰民问题,需加强普法宣传、加大执法力度,切实解决夜晚城区噪声扰民问题。
二、办理过程
2024年4月29日,县生态环境局与人大代表进行电话沟通,了解噪声污染问题的具体情况。
5月6日,县生态环境局对人大建议内容进行研判,确定具体工作人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5月7日,县生态环境局与县交通运输委、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和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交流建议内容,按照部门职责就相关内容作出任务分工。
5月26日,县生态环境局汇总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回复函。
5月27日,县生态环境局与人大代表电话沟通工作开展情况。
三、完成情况
2023年,我县对城市环境噪声开展了监测和评价,结果显示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47.7dB、64.6dB,评价结果为“好”。2024年第一季度,城市环境功能区7个噪声点位等效声级监测结果也符合标准。
奉节县声环境质量总体向好,但局部噪声投诉较多,2024年县级各部门共接到噪声投诉106件,其中建筑工地投诉举报最多,占57.55%。生活噪声次之,占30.19%,集中在餐馆行业。工业噪声占12.26%。我县高度重视,积极采取强基础、补短板、建机制、抓落实等措施,不断完善噪声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切实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整理如下:
(一)严格规划审批,加强源头防控
根据人民群众生活环境新需求,我县印发《奉节县“十四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将行政管辖区按照康复疗养、居住办公、集市贸易、工业生产和公路交通等功能进行划分,建立声环境区域管控标准,作为环境监测、质量评估、项目审批等环境日常管理和城市用地规划、交通规划等空间管制的参考。2024年,县生态环境局对新建的8个工业项目均进行了噪声方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管理,县市场监管局对新建的1402家个体工商户进行了噪声污染防控事前告知,县住房城乡建委对经核实确实因工艺需要进行夜间施工的建设工地发放《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夜间施工证明》10个。
(二)持续宣传指导,增强主体意识。
利用“线上”公众号、短视频、生活网等媒体发布宣传信息56条、普法视频8个,开展“线下”环境日、志愿服务、组织“实验室开放日”等活动28次,发放586份噪声污染防治主题宣传手册,推动大家做好自己的“声音管理”,共同对噪声说“不”。鼓励创建安静居住小区和宁静小区,以街道、社区为单元,搭建公众参与和监督的平台,逐渐将居住小区委员会和小区物业纳入生活噪声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对装修、家庭娱乐、宠物、门市经营等噪声的管理制度。
(三)聚焦精准发力,提高监管效能。
2024年以来,围绕噪声扰民重难点问题县住房城乡建委、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等部门通过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以及随机抽查等形式,分别组织开展了建筑施工夜间噪声整治、“飙车炸街”和非法改装摩托车整治以及餐饮行业噪声整治等行动11次,出动执法人员约260人次,检查噪声排放源165家,共发现噪声问题27个,均已落实整改。县生态环境局对群众反映的8家企业进行了噪声执法监测,要求106家噪声排放重点单位定期开展噪声自行监测,并将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作为“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执法监管频次,让监管长出“牙齿”。
(四)坚持综合施策,优化纠纷处理。
2024年3月,我县印发《奉节县2024年生态环境领域信访投诉工作提升方案》,明确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委、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园区的噪声污染防治职责分工,健全信访投诉信息互通长效机制,做到投诉举报不推诿、不敷衍。在噪声信访问题处理中,加强部门联动,充分发挥“行业主管、属地监管”作用,开展多元治理,对矛盾引起的进行深入调解,对企业故意不履行噪声防治责任的进行严厉打击,对噪声防治设施未正常运行的进行指导规范,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切实抓好噪声扰民问题整改。
四、下一步工作
我县将继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从制度建设、科技研究和社会共治等方面,实施噪声污染防治行动,加快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噪声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此复函已经县政府副县长于潜审签。若您对办理工作和办理结果有什么意见建议,请填写在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