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生态环境局针对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专项核查
日期:2023-02-27

近日,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赴长安乡、兴隆镇针对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三年行动涉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现场核查。

   本次共核查自然保护地整改点位共7个,涉长安乡4个、兴隆镇3个,主要为天坑地缝市级自然保护区违规建设养殖场问题。核查发现:所有养殖场都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拆除相关养殖设施设备,总体整改成效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长安乡新和村1李盛元采石场复绿效果较差、所种植苗木存活量少,现场检查发现有疑似新采出的矿石。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下一步,县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自然保护地内存在的开发建设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及在自然保护地的建设项目严格依法依规履行审批手续,发现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移交相关单位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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