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全市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县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部署,领导常态化、制度化带队检查指导,切实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作为一项底线工作在抓。
二、强化安全监管。严格执行辐射管理制度,确保辐射安全,制定《2021年核技术利用单位辐射安全监督检查计划》,强化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的日常监管。加强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全年完成辐射安全许可证新申请及重新申领核发3家、许可证变更核发4家、许可证延续核发5家。加强辐射安全监督管理,将全县35家涉源单位纳入辐射安全日常监管名单。2021年,组织对所有涉源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共整改问题20余个,全面完成生态环境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数据核查整改工作,确保全县放射源安全可控。突出“风险管控”,按照“绝不放过任何一个安全隐患”的要求,加强对各类核设施利用单位辐射环境开展监督性监测,做到测得出、测得准、说得清,强化监测质保,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准、全,以准确可靠的分析判断为辐射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三、严格项目环评、验收审批及备案管理。2021年,完成无线通讯设施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37个,医用射线装置登记表备案6个。对电信、联通、移动运营单位基站类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备案管理。
四、严格电磁辐射申报。县域内有电磁辐射源单位公司8家,其中,广播电视类2家,医疗类3家,电力行业1家,通信、雷达及导航类3家。在用的电磁设备(设施)4645台(套),其中,广播电视类13台(套),医疗核磁共振4台(县人民院、县中医院、重庆渝东医院),通信、雷达及导航类4612台(套),电力线路37回、长994.1km,变电站8座、设备16台。通信、雷达及导航类的电磁设备主要为通讯基站,其中,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开州分公司825台(套),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重庆有限公司开州分公司2779台(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开州分公司1008台(套)。以上电磁设备均严格按照电磁设备管理进行了申报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