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 水利部关于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环应急〔2020〕5号)和《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重庆市水利局关于转发重庆与湖北四川贵州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的通知》(渝环〔2021〕48号)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上下游联防联控合力,切实做好区域环境污染防治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巫溪县生态环境局、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巫溪县水利局、奉节县水利局共同协商,特建立本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