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决定公告表
奉节县生态环境局已对以下建设项目(非辐射类)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公告之日起7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奉节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奉节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通讯地址:重庆市奉节县夔州街道紫云街行政服务中心
邮 编:404600
传 真:023-5655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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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审批 文号 |
发文 时间 |
审批 决定 |
1 |
重庆奉节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高铁生态城新兴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 |
渝(奉)环准〔2024〕23号 |
2024.11.22 |
批准 |
2 |
酵爵健康科技(重庆)有限公司 |
药食同源中药材食品生产项目 |
渝(奉)环准〔2024〕24号 |
2024.11.22 |
批准 |
3 |
重庆君诚光学有限公司 |
成品眼镜镜架生产销售项目 |
渝(奉)环准〔2024〕25号 |
2024.11.22 |
批准 |
4 |
重庆科大晶璨光学有限公司 |
台湾科大中高端光学镜片生产项目 |
渝(奉)环准〔2024〕26号 |
2024.11.22 |
批准 |
5 |
重庆唐风宋雨光学有限公司 |
眼镜综合生产销售项目 |
渝(奉)环准〔2024〕27号 |
2024.11.22 |
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