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和水库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承担水利工程事务性管理工作和产权管理工作;
3.履行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
4.根据授权分级管理水库,参与水库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申报水库大坝的注册登记、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和检测,指导编制水库应急预案和调度运用计划;
5.承担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以及水库和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工作;
6.承担乡镇(街道)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务的业务指导、技术推广与培训;
7.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河道水库管理中心事业编制17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下设3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行管理工作,承担信息、政务、宣传、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单位规章制度建设,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负责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2.工程管理科:负责水利工程事务性管理工作和产权管理工作,包括水利工程登记、管理范围与保护范围审核、安全监测;负责水利工程产权、经营权变更和国有资产处置的审查报告。负责乡镇(街道)水利工程管理事务的业务指导、技术推广与培训。按规定权限管理县内小(一)型水库,指导乡镇(街道)管理小(二)型水库。负责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建设以及水库和附属设施的维修和养护,组织申请水库安全鉴定。根据雨情、水情、工程安全状态及上下游情况,指导水库管理单位做好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确保水库工程安全。拟订水库蓄水供水计划,保障水库运行调度和协调水库受益范围内的生产生活用水需求。
3.工程建设科:承担由工程管理站担任项目法人的水利工程项目的建设工作,包括工程前期规划、招投标,以及工程的施工、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等管理。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1467.16万元,支出总计1467.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69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项目业主单位,2023年度本中心项目收支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146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69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项目业主单位,2023年度本中心项目收入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7.1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146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82.69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项目业主单位,2023年度本中心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35.89万元,占29.7%;项目支出1031.26万元,占70.3%;经营支出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7.16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82.69万元,增长49.0%。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项目业主单位,2023年度本中心项目收支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3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97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项目业主单位,2023年度本中心项目收入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2.36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预算项目资金642.36万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31.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0.97万元,增长79.5%。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项目业主单位,2023年度本中心项目支出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2.36万元,增长131.4%。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预算项目资金642.36万元。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和就业支出88.74万元,占7.8%,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5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保险和公积金的计算基数包含超额绩效部分,实际年底决算时未将该部分纳入计算基数,故调减了该部分。
(2)卫生健康支出17.41万元,占1.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90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预算调减。
(3)农林水支出1005.71万元,占88.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1.55万元,增长220.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项目资金未纳入预算,年中追加预算项目资金。
(4)住房保障支出19.37万元,占1.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23万元,下降38.7%,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基数包含超额绩效部分,实际年底决算时未将该部分纳入计算基数,故调减了该部分。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5.8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2.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75万元,增长44.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补发了以前年度超额绩效部分。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4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7万元,增长20.2%,主要原因是福利费和工会经费计算基数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3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项目业主单位,2022年该中心开始独立核算,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本年支出335.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28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本中心为项目业主单位,2022年该中心开始独立核算,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5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83.6%,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5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1万元,下降83.6%,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7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9.5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56.7%,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预算时会议费额度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78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预算时,财政未保障我单位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绩效统一在奉节县水利局汇总公开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荔枝 023-56557077
附件:重庆市奉节县河道水库管理中心决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