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重庆市有关水利和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对水事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执法,维护正常的水事秩序;
3.承担本辖区在建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工作,按规定权限参加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质量安全争议的处理;
4.开展水利工程质量安全执法检查活动,掌握辖区内在建水利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及时向市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和县水利局报告,组织培训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5.完成县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事业编制19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下设3个内设机构:
1.执法一大队(法制科)。负责单位日常运转,承担政务公开和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单位规章制度建设。按规定在城区范围内开展水利综合执法相关工作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受理质量安全监督申请。拟订质量安全监督计划。审核工程质量安全划分。审核质量安全评定标准。审核工程验收质量安全结论。监督质量安全问题处理。编写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意见或质量安全监督报告。参加受监督工程项目的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建立质量安全监督档案。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
2.执法二、三大队。按分工分别承担北岸片区和南岸片区乡镇水利综合执法及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相关工作,受理水利违法事件举报,对执法案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水法规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其他行政措施,配合和协助公安、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按规定监督辖区内水利工程施工质量安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46.23万元,支出总计346.2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4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23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46.23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34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 其中:基本支出346.23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46.23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0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后,人员编制减少,相应人员经费调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6.2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0万元,下降3.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后,人员编制减少,相应人员经费调减。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保障和就业支出33.20万元,占9.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2)卫生健康支出16.87万元,占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农林水支出279.55万元,占80.7%,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4.00万元,下降4.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调整后,人员编制减少,相应人员经费调减。
(4)住房保障支出16.60万元,占4.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0.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0.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65.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5.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2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36.4%,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减少“三公”经费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增加5.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保险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组合用车、减少用车次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9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
公务接待费1.2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考察调研、学习交流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7万元,下降70.9%,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15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78.4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3.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9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度未独立决算,机构改革调整后独立决算。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绩效统一在奉节县水利局汇总公开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陈荔枝 023-56557077
附件:重庆市奉节县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2年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