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水利局
关于奉节高铁生态城纵三路以东路网完善
工程-横八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准予
行政许可的决定
中交一公局重庆奉节建设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奉节高铁生态城纵三路以东路网完善工程-横八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奉节高铁生态城纵三路以东路网完善工程-横八路位于重庆市奉节县朱衣镇。本项目总占地面积2.26hm2,其均为永久占地。本项目位于高铁片区中部、朱衣河北岸,起于纵三路北段,终点止于纵一路北段。道路全长615.114m,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30km/h,双向两车道,标准路幅宽度为16m,含桥梁一座。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网、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本项目土石方总开挖0.23万m³,总回填方为6.17万m³,借方5.94万m³,借方来自奉节高铁生态城纵三路以东路网完善工程-纵一路北段。
本项目共计总投资3060.14万元。工期15个月,即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本阶段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下阶段应进一步优化主体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努力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三、投资概算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为242.46万元。主体设计已列费用168.74万元,本方案新增总投资73.72万元。新增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47万元,植物措施费用0.42万元,监测措施费用16.36万元,临时措施费16.64万元,独立费用30.60万元,基本预备费2.06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17万元。
四、工作要求
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编制的水土保持方案在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后,根据许可的水土保持方案和有关技术标准,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做好表土的剥离和弃渣综合利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土要及时运至方案确定的专门场地。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采购土、石、砂等建筑材料要选择符合规定的料场,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四)依法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在工程建设期间应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按规定在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向我局按时报送监测季报和总结报告。
(五)根据《奉节高铁生态城纵三路以东路网完善工程-横八路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规定,你司应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1640元。请你司及时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31640元。
(六)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七)工程完工后、项目投产使用前应及时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验收公示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