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奉节县司法局联合奉节县委社会工作部,奉节县委政法委,奉节县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了《奉节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奉节县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作出安排部署,积极推进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指出,司法协理员是司法所工作的辅助人员,是协助司法所在编人员履行司法所承担的各项职责任务的工作人员。《实施方案》明确了司法协理员的工作职责为:协助开展调解、普法与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治建设、完成法律法规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等11项内容。
《实施方案》制定了司法协理员岗位设置与工作职责、来源渠道、转招聘资格条件、待遇保障及试点工作的实施步骤。稳定了司法协理员的队伍,按照司法协理员不同岗位设置,探索建立司法协理员招录、管理、考核、晋升、奖惩等一整套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现有司法所辅助人员队伍,统一职业名称,规范职责、待遇,推动司法行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了司法协理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司法协理员与司法所其他人员同管理、同监督、同服务,并统一纳入所在乡镇(街道)“141”基层智治体系平安法治板块,受所在乡镇(街道)基层治理指挥中心统一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