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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事项:行政给付
二级事项:法律援助补贴发放
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四条,《重庆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三十七条,《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法律援助补贴办法〉的通知》(渝财行〔2020〕38号)
程序:1、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归档并经初审合格;
2、援助中心内勤在重庆市法律援助理系统补贴申请;
3、援助中心主任在重庆市法律援助理系统补贴审批;
4、援助中心制作补贴发放名册并送领导审签;
5、财务人员将补贴打入法律援助人员个人账户。
补贴发放情况:2021年第1-3季度法律援助案件结案148件,发放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合计:¥166530.00元;法律帮助值班153件次,发放法律帮助值班补贴合计:¥11200.00元。
监督电话:023-566325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