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向良春,男,汉族,1971年5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奉节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
负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负责承担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负责行业性、专业性及“三调对接”调解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安置帮教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推荐选任工作;负责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公证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负责指导律师及律师工作委员会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及基协分会工作;负责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负责指导司法鉴定工作。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社区矫正管理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司法所、县人民调解中心、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永安、鱼复、永乐、公平、红土、石岗、青莲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