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管局:可燃气体探测器风险提示
日期:2024-07-19

为提醒广大用户正确选购和使用燃气器具,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发布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提示。

可燃气体探测器是具有燃气泄漏、燃气不完全燃烧报警功能的设备。通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发现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在报警动作值、报警重复性、方位、低浓度运行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提示广大用户,在选购和使用时注意以下几点:

1.可燃气体探测器一般分为天然气型、液化石油气型、人工煤气型等,需根据使用燃气气体种类选择应的报警器。购买时,注意查看铭牌标志上的探测气体种类、供电方式、生产日期等信息。

2.安装时,需按照说明书要求安装在合适的位置,避免安装在被遮挡的地方或易被污染的地方。使用前,先启动报警器自检功能,确认产品已进入正常监测状态,并观察指示灯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使用期间应长时间保持通电状态避免频繁断电、通电。注意对产品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以免进气孔堵塞,重启后需再次启动自检功能,确保各项功能正常。

4.如果发出警报,应先关闭燃气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开灯或打开任何电器开关。查找燃气泄漏的原因,无法确认原因时应立即联络燃气公司进行处理。

5.如果产品说明书中注明使用期限,则超过使用期限的产品应及时更换。

    6.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等“三无”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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