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
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1号)
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奉节县灵汐百货超市经营部销售的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鸡蛋,抽样单编号:NCP21500236651812005,检验结论:磺胺类(总量)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抽检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03月24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我局于2021年4月25日收到不合格报告,于2021年04月26日向奉节县灵汐百货超市经营部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和提出异议的权利,同时于当日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不合格鸡蛋剩余库存。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其召回该批次不合格鸡蛋,但由于奉节县灵汐百货超市经营部销售鸡蛋属于零售环节,未记录购买者信息,已销售的不合格鸡蛋无法召回。调查过程中,奉节县灵汐百货超市经营部能够如实提供供货商开具的购货票据、该批鸡蛋的检验报告和供货商相关资质复印件。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执法人员对该店再次进行培训,督促其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制度。该批次不合格情况将通报给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