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MB1822153Y/2021-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市场监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7-06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1年第4号)

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奉节县宝福超市销售的胡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胡萝卜,抽样单编号:NCP21500236651814011购进日期:2021324日,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甲拌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现场检查情况。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24日收到不合格报告,于2021年527日向奉节县宝福超市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和提出异议的权利,同时于当日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不合格胡萝卜剩余库存。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奉节县宝福超市召回该批次胡萝卜,奉节县宝福超市也张贴了召回通告调查过程中,奉节县宝福超市能够如实提供供货商开具的购货票据、产地证明和供货商相关资质复印件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执法人员对奉节县宝福超市再次进行培训,督促其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制度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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