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我县1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奉节县兴隆镇奉恩路青青百货店销售的香蕉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香蕉。抽样单编号:NCP21500236651819006。检验结论:吡虫啉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1年4月22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5月24日收到不合格报告,于2021年5月26日向奉节县兴隆镇奉恩路青青百货店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并告知其在7个工作日内有申请复检和提出异议的权利,同时于当日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未发现被抽检批次的不合格香蕉剩余库存。
(三)召回(立案调查)情况。奉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被抽样单位召回该批次香蕉,被抽样单位张贴了召回通告。调查过程中,奉节县兴隆镇奉恩路青青百货店能够如实提供供货商开具的购货票据、该批香蕉的检验报告和供货商相关资质复印件。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执法人员对奉节县兴隆镇奉恩路青青百货店再次进行培训,督促其继续履行好进货查验制度。该批次不合格情况将通报给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