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到县就业和人才中心城乡就业统筹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