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拟定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贯彻落实中央、市、县有关社会保险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负责依据国家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我县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扩面、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和调整等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
3.负责全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及实施。
4.负责承担全县失业保险的征收工作。
5.负责编制汇总全县社会保险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指导全县社会保险经办系统执行社会保险基金财务、会计制度。
6.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统计数据的采集汇总、整理分析,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统计工作。
7.负责数据规范管理和全国联网数据上报工作。
8.开展社会保险咨询和参保、缴费及个人账户基金查询服务工作。
9.负责制定全县社会保险稽核、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制度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拟定全县社会保险费欠缴清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11.负责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养老保险待遇支付工作。
12.负责指导开展全县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参与指导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建设。
13.负责拟定工伤保险定点机构、康复机构、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管理规范,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建立谈判机制并监督实施。
14.承担全县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和驻奉单位的养老保险经办服务工作。
15.负责制定全县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16.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17.负责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工作。
(二)单位构成。
奉节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参公编制41人,内设机构9个,分别为办公室、居民参保科、单位参保科、养老待遇科、工伤待遇科、财务科、审计稽核科、档案科、业务受理科。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9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93.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0 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万元,其他收入0 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2.4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2人,经费拨款增加52.4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79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3.0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8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7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2.40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2人,基本支出增加52.4万元,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3.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3.00万元,比2021年增加52.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3.00万元,比2021年增加52.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奉节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0万元,比2021年减少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无;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1年减少3.00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部门正常运转,压缩接待开支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53.94万元,比上年增加8.6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2人。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本单位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本单位年初暂无项目支出预算。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我单位无公务用车,不涉及公务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晓玉, 联系电话:023-56551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