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500236008658173L/2021-00171
[ 发文字号 ]
奉节人社遣准字〔2021〕第002号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奉节县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1-23
[ 发布日期 ]
2021-11-30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奉节县洁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奉节人社遣准字〔2021〕第002号 


奉节县洁蓝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审查认定,你单位于2021年11月17日向本机关提出的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本机关决定予以行政许可,同时向你单位颁发、送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码:5002362021002(有效期限自202111月23日至202411月22日)。请你单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登记手续,依法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事项。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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