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5年智慧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贯彻《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的通知》(农市发〔2024〕4号)文件要求,加快推动智慧农业全面发展,有力支撑农业现代化建设,探索建立可看、可用、可复制的智慧农业发展模式。根据安排现将开展2025年智慧农业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资金使用
(一)申报主体
重点支持我县重要农业产业(脐橙、生猪、中药材、蔬菜、肉兔等)生产经营的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致富带头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
(二)申报条件
1. 农业生产条件相对较好,有较好的农业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基础条件;
2. 申报主体积极性高、信誉度强,项目具有可复制示范性;申报主体有完善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规范。
3. 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平台建设、水肥一体化智慧管控设施、信息化监管设备、智能农机装备创新等(参考农市发〔2024〕4号文件)。
(三)建设期限
业主单位应督促实施主体在公示无异议后开工建设,所有项目建设必须在2025年9月底全面完成。
(四)补助资金使用方向及额度
资金来源为2025年衔接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或进度拨款等方式,支持我县重要农业产业开展数字化、信息化相关建设内容。单个项目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补助的项目主体配套投入资金不低于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股部分不要求配套)。
二、申报流程及要求
(一)申报流程
农业经营主体向所属乡镇提出申报,乡镇按要求初审入库并公示后统一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在官网进行公示。项目公示后,原则上不做调整,确因特殊情况需对项目作调整、变更和终止的,必须按程序报县农业农村委备案同意。
(二)申报要求
请各乡镇(街道)将辖区内申报项目汇总后统一报送,并填写项目汇总表(附件1)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申报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其中表2签字盖章)。
附件1和2的纸质件各1份(加盖鲜章)于4月7日(星期一)18:00前交县农业农村委605办公室,电子件打包发送至愉快政张维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维,联系电话:13452139690。
附件:1. 2025年奉节县智慧农业项目汇总表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