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5-03-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申报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奉节县区域内依法设立2年以上(含2年)经工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其中,家庭农场已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完成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登记,能正常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农民合作社近2年内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异常经营名录及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对本年度纳入其他财政扶持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不含贷款贴息)不纳入本项目支持对象。

二、数量及标准

2025年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00万元具体支持数量及标准如下。

(一)支持家庭农场10个,每个家庭农场补助8万元

(二)支持农民合作社10个,每个农民合作社补助12

三、支持方向

补助方式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50%财政扶持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经营主体升级改造老旧设施设备,补齐农业设施生产短板,提升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应用先进设施设备和信息化技术,提高设施农业生产质量、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财政资金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央补贴政策重复支持

四、申报程序

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自愿申报,指导申报单位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填写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法人代表(农场主)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征信报告;生产基地、经营场所相关照片;农民合作社还需提交2023年、2024年年报公示证明,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等材料;其他佐证材料(获得其他荣誉)

六、截止时间

20253241730前,将申报材料13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农村经济和改革科(607室),同时报送电子件至806452624@qq.com逾期不予

附件:1.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2.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3.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周雪美,联系电话:152023014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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