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深入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现就申报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在奉节县区域内,依法设立2年以上(含2年),经工商部门登记取得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其中,家庭农场已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完成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一码通”赋码登记,能正常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记账软件。农民合作社近2年内未被列入市场监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异常经营名录及失信名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
对本年度纳入其他财政扶持的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不含贷款贴息)不纳入本项目支持对象。
二、数量及标准
2025年安排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金200万元,具体支持数量及标准如下。
(一)支持家庭农场10个,每个家庭农场补助8万元。
(二)支持农民合作社10个,每个农民合作社补助12万元。
三、支持方向
补助方式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自筹资金不低于财政补助资金的50%。财政扶持项目资金重点支持经营主体升级改造老旧设施设备,补齐农业设施生产短板,提升设施装备智能化水平,应用先进设施设备和信息化技术,提高设施农业生产质量、生产效益和市场竞争力。财政资金不得与农机购置补贴等其他中央补贴政策重复支持。
四、申报程序
各乡镇(街道)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进行自愿申报,指导申报单位编写项目实施方案,对项目建设内容的真实性、可行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公示。
五、申报材料
申报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附件2)、填写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附件3),同时报送以下材料的复印件:①法人代表(农场主)身份证、营业执照、银行征信报告;②生产基地、经营场所相关照片;③农民合作社还需提交2023年、2024年年报公示证明,2024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等材料;④其他佐证材料(获得其他荣誉)。
六、截止时间
于2025年3月24日17:30前,将申报材料1式3份报送到县农业农村委农村经济和改革科(607室),同时报送电子件至806452624@qq.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汇总表
2. 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3. 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
(联系人:周雪美,联系电话:15202301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