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生态工业园区管委会,有关农产品加工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度推进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重庆市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奉节县支持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产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政策》,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果蔬茶、肉蛋奶、中药材、粮油、休闲食品、火锅食材、预制菜等农产品加工重点产业领域,现将开展2024年第三批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在奉节县区域内注册并继续经营良好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
(二)有稳定的销售市场和较规范的加工厂车间,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无不良记录。
(三)带动能力强、发展潜力大、加工产值贡献大、产值增速快、进出口数值贡献大、前景较好的食品及农产品加工企业优先。
(四)规上企业或3年内具备升规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具备2025年升规条件的企业、升国家级龙头企业的优先。
二、支持建设内容
(一)研发投入。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标准的研发。研发项目原则上需与科研机构、大学相关学院等合作。
(二)数字化车间改造。数字化装备应用、信息化系统集成、数字化智能化转型等。数字化项目需与数字化相关单位合作。
(三)机器设备更新。新购置加工、包装等先进的机器设备。
(四)厂房改扩建。改扩建标准化厂房、冷库和车间整修等。
(五)产品营销。品牌打造、产品推广、直营店建设等。同等条件下,研发投入项目和数字化车间改造项目优先支持。
(一)项目建设期限:2024年11月-2025年2月
(二)资金投入:补助资金按资金来源的要求,采取先建后补或进度拨款等方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单个项目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单个项目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享受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补助的项目主体配套投入资金不低于农业产业项目差异化补助资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持股部分不要求配套)。
(一)绩效目标。1.年度目标,升规企业要明确升规年度。规上企业明确年度产值增速,实行科研项目的要明确研发的成果及应用等。2.经济效益。要明确企业的加工产值目标,项目实施后产值增加目标。3.社会效益。升规企业项目要明确升规的时间,新增纳税等情况。
(二)利益联结机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详细的分配(补贴)金额、联农带农方式、联结对象及数量(联结多少脱贫村、脱贫户等)、预期目标(集体经济、脱贫户年增收或分红金额)等。园区外的企业补助额达到30万元的要实行股权化改革(详见方案模板),园区内的企业不实行股权化改革,在产业带动方面,原料的采购带动、务工带动等需增加带动能力。
五、申报方式及流程
农业经营主体在所属乡镇自愿申报——乡镇按要求初审入库并公示后统一报县农业农村委——县农业农村委组织相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统一评审——通过评审名单在奉节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企业申报佐证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近3个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上个年度资产负债表、加工车间厂房图片2张。项目实施方案及佐证资料于11月6日前交县农业农村委630办公室。
联系人:徐田园,联系电话:13500316437,电子邮箱:295211301@qq.com
附件:2024年奉节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模板)
2024年奉节县食品及农产品加工项目实施方案(模板).docx
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