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4〕105号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
调整部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奉节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奉节县乡村振兴局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 2024 年奉节县烟叶产业补助项目(基础设施新建烤房)项目部分乡镇调整的通知》(奉节烟办发〔2024〕5 号)、《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脐橙产业发展中心关于调整2024年部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来源的函》(奉节农函〔2024〕109号)、《奉节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奉节县财政局关于调整下达2024年农产品加工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奉节农发〔2024〕135号)文件,现将部分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金计划调整如下。
一、调整部分项目计划金额。一是调减部分乡镇 2024 年奉节县烟叶产业补助项目(基础设施新建烤房)项目建设烤房计划 11 座(其中长安土家族乡调减建设烤房计划 5 座;龙桥土家族乡调减建设烤房计划 4 座;甲高镇调减建设烤房计划 2 座)。二是调增部分乡镇 2024 年奉节县烟叶产业补助项目(基础设施新建烤房)项目建设烤房计划 11 座(其中吐祥镇调增建设烤房计划 2 座;五马镇调增建设烤房计划 4 座;青龙镇调增建设烤房计划 5 座)(详见附件1)。
二、调整部分项目资金来源。对奉节县朱衣立体冻库及配套设施项目(一期)项目、奉节县2024年就业创业技能培训项目、2024年鹤峰乡柳池村数商兴农项目、2024年鹤峰乡五祖村脐橙产业提升项目、2024年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来源进行调整(详见附件2)。
三、调整部分项目资金计划。现收回奉节财农〔2023〕238号下达的2024年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计划300万元,调整安排用于2024年香纳汇复合调味品加工等9个农产品加工项目,共计300万元(详见附件3)。
此项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规定,现将部分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调整部分项目计划金额明细表
2.调整部分项目资金来源明细表
3.农产品加工项目资金计划明细表
4.绩效目标审批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4年7月17日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555157;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扶贫监督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