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3〕236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
资金计划的通知
云雾、龙桥、长安、太和土家族乡人民政府: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3〕145号)《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行政〔2023〕146号)文件要求,根据《奉节县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奉节县乡村振兴局奉节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奉节民宗委发〔2023〕7号),现将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计划516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表)。
该项目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05-生产发展”。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该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奉节县202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资金计划表
2.绩效目标审批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801278;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扶贫监督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