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财农〔2023〕69号
奉节县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第三、四批衔接资金计划的通知
县级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25号)、《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2〕155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财力补助的通知》(渝财预〔2023〕14号)文件要求,结合《中共奉节县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县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奉节委乡振组办〔2023〕22号)和各行业主管部门下达的项目文件,现将2023年第三、四批衔接资金计划4232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渝财农〔2023〕25号3112万元,渝财预〔2023〕14号1000万元,渝财农〔2022〕155号120万元,详见附件1)。
各项目资金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
根据绩效管理有关文件要求,现将各项目绩效目标批复给你单位,请对照绩效目标审批表做好预算执行、开展好绩效运行监控、完工后及时组织绩效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项目如期实现目标,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文件要求,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请你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认真做好资金监管工作,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奉节县2023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计划(第三、四批)
2.绩效目标审批表
奉节县财政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主管部门监督电话:56801278;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12388;扶贫监督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