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标准
(一)所申报对象连续2年年均经营收入务必达标(家庭农场类的不低于10万元、农民合作组织类的不低于80万元、农业企业类的不低于150万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类的不低于30万元、农业社会化服务及其他类的不低于10万元);
(二)每个村(社区)申报1名农村致富带头人;
(三)已认定为“2021年农村致富带头人”、“2022年农村致富带头人”的今年不再申报。
二、有关要求
请于6月10日前将《XX乡镇(街道)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表》(附件1)和《XX乡镇(街道)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书》(附件2)经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及电子件传邮箱:597138534@qq.com。联系方式:曾老师,13668471010。
附件:1. XX乡镇(街道)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表
2. XX乡镇(街道)农村致富带头人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