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5〕3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3号)等文件要求,经与县财政局共同审核,拟将重庆市颐瑞老年公寓、奉节县鑫鼎农业有限公司鑫鼎养老服务中心纳入2025年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补助申请范围,现将申报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期
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3日。
二、受理机构
受理地点:奉节县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奉节县永安街道少陵路248号;邮编:404600)
联系人:何梅 023-56557238。
三、公示要求
(一)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二)反映人必须使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反映内容真实、具体。
(三)受理机构将对反映人员及反映情况严格保密。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民政养老备案登记时间 |
核定床位数 |
产权性质 |
老人入住率 |
此次拟申请补助金额(万元) |
申请依据 |
备注 |
1 |
重庆市颐瑞老年公寓 |
重庆市奉节县夔门街道巴原街183号 |
马清梅 |
2021年12月 |
60 |
自有 |
86.67% |
60 |
1.《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5〕3号)2.《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3号) |
|
2 |
奉节县鑫鼎农业有限公司鑫鼎养老服务中心 |
重庆市奉节县兴隆镇石乳村7社 |
柯耀明 |
2021年12月 |
133 |
自有 |
77.44% |
133 |
1.《重庆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渝民办〔2025〕3号)2.《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养老服务市级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民发〔2018〕4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