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惠农资金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47号)文件要求,现将县民政局惠农资金信息公示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分配使用原则:根据《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重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批规程>和<重庆市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规范>的通知》(渝民发〔2016〕80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3〕10 号 )。
保障标准:从2023 年9月1 日起,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城市居民每人每月735元,农村居民每人每月600 元。
城乡低保分类重点救助标准调整为:一般残疾人的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0元;患重病、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患重病、年满70周岁以上的人同时又是残疾人员的,还可以增加40元,标准就是100元了;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学龄前儿童和在校学生同时也是残疾人员的,再增加40元,标准就是140元。
保障水平:低保金实行差额救助。为什么有些低保对象实际享受的低保金要比低保标准低?因为最低生活保障金是按照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的,也就是说,低保标准不等于低保金。
2023年12月份城市低保申请20人、审核通过17人;农村低保申请182人、审核通过162人及低保金发放明细:详见附表2、附表3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
分配使用原则: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6〕47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做好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渝民〔2016〕188号)《重庆市民政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等社会救助保障标准的通知》(渝民发〔2023〕10 号)。
补助标准:从2023年9月1 日起,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55元。
分类确定照料护理补贴标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一档),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二档),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三档)。
2023年12月份申请特困人员供养42人、审核通过34人及供养费发放明细:详见附表4
三、临时救助制度
分配使用原则: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224号)。
救助事由:具有本县户籍或在奉节居住生活两年以上本县外户籍人员,因遭遇意外事件、重大疾病、接受非义务教育或其他特殊原因等,生活必需支出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困难的家庭或成员均可申请救助。
救助标准:实施临时救助时,要着眼于解决救助对象基本生活困难、摆脱临时困境、保障基本生活权益,充分考虑各种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因素,区别困难程度分别按1000元至50000元标准确定救助标准。
2023年11月份申请临时救助补贴金额发放明细:详见附表5
附表: 1.奉节县民政局2023年12月份各类惠民资金发放汇总表
2. 2023年12月份城市低保家庭保障金发放花名册(电子版)
3. 2023年12月份农村低保家庭保障金发放花名册(电子版)
4.2023年12月份特困人员供养金发放花名册 (电子版)
5.2023年11月份临时救助发放花名册 (电子版)
奉节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