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民政局关于印发《奉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的通知
奉节民政〔2017〕131号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我县自2013年推行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以来,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认可,为促进城乡低保公平公正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奉节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奉节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修订)的通知》(奉节府办〔2017〕127号)等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特制定《奉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通知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原奉节民政〔2013〕107号、奉节民政〔2014〕37号文件不再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 奉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核算办法
2. 奉节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就业劳动
能力系数计算表
奉节县民政局
2017年8月31日
奉节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