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情况
根据《中共奉节县委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奉节委发〔2013〕7号)精神,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为奉节县民政局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
(一)职能职责
宗旨: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健康发展。
根据宗旨,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主要职责任务:
1.协调入住老人的护理、膳食、医疗保健、康复及精神心理等工作。
2.指导社会、民办养老机构及社区养老活动的开展。
3.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事业编制3名,设主任1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5.88万元,支出总计45.8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收支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收支数据均默认为0,因此,收支较上年增加数均为本年实际收支数据,增长幅度为100%。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4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收入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收入数据默认为0,因此,收入较上年增加数为本年实际收入数据,增长幅度为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88万元,占1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5.88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45.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支出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支出数据默认为0,因此,支出较上年增加数为本年实际支出数据,增长幅度为100%。其中:基本支出45.88万元,占1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8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5.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收支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收支数据均默认为0,因此,收支较上年增加数均为本年实际收支数据,增长幅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收入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收入数据默认为0,因此,收入较上年增加数为本年实际收入数据,增长幅度为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1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人员取消年终目标绩效及平时考核,按人均1500元/月执行基础绩效,人均待遇大幅减少,致收入较年初预算减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8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支出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支出数据默认为0,因此,支出较上年增加数为本年实际支出数据,增长幅度为100%。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1万元,下降15.8%。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人员取消年终目标绩效及平时考核,按人均1500元/月执行基础绩效,人均支出大幅减少,致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0.86万元,占8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0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2022年事业人员取消年终目标绩效及平时考核,按人均1500元/月执行基础绩效,人均支出大幅减少,致支出较年初预算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2.55万元,占5.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增减变动,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未随意调标,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3)住房保障支出2.48万元,占5.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人员增减变动,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未随意调标,严格执行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2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支出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人员经费支出数据默认为0,因此,支出较上年增加数为本年实际支出数据,增长幅度为100%。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编人员工资冿补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保险、公积金、医保垫底资金,退休人员健康修养费、医保垫底资金等。公用经费9.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支出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公用经费支出数据默认为0,因此,支出较上年增加数为本年实际支出数据,增长幅度为1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电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工费经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为事业单位,一般无“三公”经费支出需求,年初未预算“三公”经费,实际也未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支出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三公”经费支出数据默认为0,本年实际支出数为0,因此,支出较上年增加数为0,增长幅度为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人员出国出访,本年也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未产生相关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车购置费,本年也未进行公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进行公务车购置,未产生相关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本年未产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车辆,未产生相关费用。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奉节县婚姻登记中心为下属事业单位无公务接待任务,年初未预算公务接待费,本年未产生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未产生相关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2022年起要求单独核算支出情况,单独填报决算报表,属于新增单位,上年会议费支出数据默认为0,因此,支出较上年增加数为本年实际支出数,增长幅度为10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组织、未参加线下培训,未产生相关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因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奉节县社会福利中心属于县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是二级预算单位,不需公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也无项目支出,无需进行绩效公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夏道玲 023-5683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