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奉节县民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民政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
2.组织实施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组织实施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5.组织实施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县内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县内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组织实施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7.组织实施殡葬改革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9.组织实施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组织实施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2.组织实施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服务。
13.负责麻风病病员的治疗康复,组织病员生产自给。
1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奉节县民政局应强化基本民生保障职能,为困难群众、孤老孤残孤儿等特殊群体提供基本社会服务,促进资源向薄弱地区、领域、环节倾斜。积极培育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推动搭建基层社会治理和社区公共服务平台。
17.有关职责分工
⑴与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奉节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奉节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⑵与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奉节县民政局会同奉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奉节县行政区划图。
(二)机构设置
奉节县民政局下设4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行政审批科)、规划财务科(扶贫科)、基层政权和社会事务科、社会福利科。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12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本部门 2021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下属事业单位共有10个,包括:财政全额拨款预算事业单位9个(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区划地名服务中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中心、救助站、儿童福利院、婚姻登记中心、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社会福利中心、皮肤病院、),差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奉节县殡葬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38,774.35万元,支出总计38,774.3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84.48万元,增加980.1%。本年收支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给民政局,然后由民政局进行统一支付,而以前年度此类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负责;2、2021年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民政局做为业务指导单位,相关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收入支出相应增加;3、养老服务站建设、失能供养中心运行经费等项目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38,77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84.48万元,增加980.1%。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给民政局,而以前年度此类资金直接预算给县财政局;2、2021年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民政局做为业务指导单位,相关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收入相应增加;3、养老服务站建设、失能供养中心运行经费等项目增加,预算费用相应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774.35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38,774.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184.48万元,增加980.1%。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1、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由民政局统一支付,将困难救助资金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而以前年度此类资金直接由县财政局支付;2、2021年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民政局做为业务指导单位,相关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支出相应增加;3、养老服务站建设、失能供养中心运行经费等项目增加,相关专项费用支出相应增加。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774.35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184.48万元,增加980.1%。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由财政拨付给民政局,然后由民政局进行统一支付,按月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而以前年度此类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负责;2、2021年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民政局做为业务指导单位,相关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财政拨款收支相应增加;3、养老服务站建设、失能供养中心运行经费等项目增加,财政拨款收支相应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48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04.97万元,增加1,009.51%。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1、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由财政拨付给民政局,然后由民政局进行统一支付,按月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而以前年度此类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负责;2、2021年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民政局做为业务指导单位,相关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455.4万元,增长3,546.42%。主要原因是:1、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由财政拨付给民政局,然后由民政局进行统一支付,按月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而以前年度此类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负责;2、2021年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民政局做为业务指导单位,相关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83.3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104.97万元,增加1,009.51%。主要原因是:1、2021年城乡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由财政拨付给民政局,然后由民政局进行统一支付,按月打卡发放给对象户,而以前年度此类资金由县财政局直接负责;2、2021年是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年,民政局做为业务指导单位,相关的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的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相应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56万元,占0.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信访津贴预算支出。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213.99万元,占99.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285.54万元,增长3,908.23%,主要原因是①.由于工资政策改革及公务员晋升政策改革,部分人员工资待遇增加、目标绩效保障水平增加,致全体预算人员工资福利水平增加;②.追加预算差额事业单位奉节县殡葬服务中心运转经费;③.一般转移支付年中追加村(居)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集中供养儿童供养经费、社会工作服务“三区”计划市级补助资金等专项经费;④年初增加城乡低保、特困救助等十多项困难群众救助专项经费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158.53万元,占0.4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4.83万元,增长195.21%。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2020年城乡特困人员住院医疗费用。
(4)农林水支出64.46万元,占0.1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4.46万元,增长100%。增加预算资金均为项目资金:①.追加了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经费——选举选民证印制费15万元;②.2021年在职村(社区)干部意外伤害和疾病身故保险保费49.46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45.81万元,占0.1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483.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33.6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1.11万元,增加7.39%,本年人员经费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增人、调资及目标绩效奖支出标准有所提高。公用经费181.1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8.21万元,下降81.31%,本年公用经费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殡葬服务中心的非税收入统计口径与上年有变化,上年将非税收入统计为公用经费支出,而2021年统计为项目支出,因此,2021年公用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大幅下降。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公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劳务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费、工费经费、福利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9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9.51万元,增长510.42%,主要原因是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的养老服务站建设、康敬老院维修等项目较上年增加,抗疫特别国债资金安排民失能供养机构运行经费,上年是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因此,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较上年增加。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8.6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9万元,下降31.12%,主要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2020年支出数减少2万元,下降18.85%,主要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主要减少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人员出国出访,本年也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未产生相关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年初未预算公务车购置费,本年也未进行公车购置。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进行公务车购置,未产生相关费用。
2021年度本部门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各项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动。
公务接待费0.6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县外单位送返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其他单位到我单位学习调研失能供养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9万元,下降86.44%,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较年初预算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万元,下降76.67%,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年初预算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三是本年无大型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7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25人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8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47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1.19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水电费等费用开支。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88.21万元,下降81.31%,本年机关运行经费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殡葬服务中心的非税收入统计口径与2020年有变化,2020年将非税收入统计为基本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即机关运行支出,而2021年统计为项目支出,致使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数大幅减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资产7150.87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3,850.94万元,通用设备1,188.86万元,专用设备320.06万元,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541.46万元,无形资产1,249.55万元。截止2020年12月车辆1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部门整体绩效和2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3项,涉及资金36,924.93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1项,涉及资金796.29万元,24个项目按三级目标评价指标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良好,24个项目平均得分为96.48分,最高分99.9分,最低分85分,评价等次有23项为“优”,1项为“良”。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通过认真开展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自评,综合评分93分,评价结果为“优”,23个自评项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1个委托第三方开展纯净自评项评价结果为“良”,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按照奉节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的通知》(奉节财绩〔2022〕2号)要求,我在单位2021年度实施的项目中选择了“2021年奉节县精神病救助”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委托重度中甲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有限公司开展了绩效评价,评价报告见附件3。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县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民政局2021年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具体涉及项目为2021年度农村低保补助、特困供养机构运行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评价表见附件4。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道玲,联系电话:023-5683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