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土乡人民政府:
你乡发来的《奉节县红土乡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殡仪服务站的函》(红土府函〔2022〕81号)我局已收悉。
根据我局工作人员现场查看以及农村乡镇场镇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我县各乡镇场镇建设进程逐渐加快,场镇人口越来越多,再加上农村人口不断老龄化,农村场镇治丧成了群众的老大难问题。为方便群众的殡仪活动,满足群众的治丧需求,加强乡镇场镇殡葬管理,促进殡葬改革,倡导群众移风易俗观念。根据你乡实际,经研究,对你乡建设“红土乡殡仪服务站”预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你乡在红土乡下广社区13组(小地名:河沙坝)建设“红土乡殡仪服务站”,在红土乡范围内从事遗体冷藏、防腐、整容,从事治丧服务、经营与殡仪活动有关的配套殡仪用品销售等业务。殡仪服务站应设置接待服务区、遗体处置区、守灵区、办公区、餐厅,宜设祭拜区、停车场,守灵厅可以分为大厅、中厅、小厅;灵堂总数量需大于或等于2间。
二、殡仪服务站从事的殡仪业务应严格遵守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重庆市殡葬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殡葬事务管理办法》以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服务殡葬改革要求,自觉倡导移风易俗观念,引导群众文明节俭办理丧事。自觉接受红土乡人民政府的管理和我局的监督及业务指导。
三、预批复收到后,请及时做好拟建设场地的地质勘察、环境评估、场地建设设计(特别是消防设计)等工作;做好“红土乡殡仪服务站”的社会公示。建设工程完工并在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向我局提出验收申请,验收合格后办理正式审批手续、发放殡仪服务经营许可证,从事殡仪业务服务。
四、此预批复有效期为一年,如一年之内你乡未启动开工建设,到2023年11月11日自动作废。
2022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