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湿地保护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石漠化治理工作;承担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的责任;指导退耕还林工作和森林生态建设项目;’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病虫害工作责任;负责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推进;负责国有林场的管理及发展规划。
(二)单位构成。所属共有机构数7个,分别为:奉节县自然保护地管理中心、奉节县退耕还林还草管理中心、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森林和草原火灾预防中心、林业科学研究院、奉节县天然林资源保护中心、奉节县林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全年总收入1783.9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83.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万元,事业收入 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 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1783.9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0.9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78.32万元,农林水支出125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3.58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3.9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78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609.61万元;项目支出174.32万元。
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
五、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9.7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奉节县林业产业发展中心2022年不涉及政府采购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林业产业发展中心年初没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无项目支出。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 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部门预算信息反馈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孙德明 , 联系方式:17302351330